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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注销,

    本报讯  真正有退出需求、债务关系清晰的企业可以快捷便利退出市场了。自3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企业退出成本进一步降低。

    根据规定,适用简易注销改革对象包括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选择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企业,应当确保其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企业还需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上发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公告期为45日。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且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企业,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如果企业在简易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可以依法做出撤销、注销登记等处理,在恢复企业主体资格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据介绍,与一般注销登记程序相比,简易注销登记减少了清算组备案环节、报纸公告成本、提交材料和核准时限,增加了公示系统公告、信息推送、异议等程序,大大缩短市场主体退出周期,降低退出成本,提高登记效率。

    (李亚 记者 方娟)